救心药“鱼精蛋白”对药品定价机制提出新挑战
发布时间:2011-09-16     来源:
  生意社9月15日讯 基本药物的定价过程中,必须同时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和药厂的“基本”利润,基本药物制度才是“基本”可行和可持续的
 
  随着一则“心脏手术独门药多省市告急”的新闻曝光,一种此前颇为“偏门”的药物“鱼精蛋白”进入公众视线。据称,这种药物为心脏手术所必需,但由于国家限价畸低、利润微薄,三家获批的药厂中已有两家停产,唯一仍在生产的药厂则因原料供应短缺而暂时停产,以致全国医院普遍出现存货紧缺,影响到心脏病人的手术。
 
  面对这一悖谬的现象,坊间舆论做出多种议论并提出相应建议。其一是批评药厂见利忘义,并揣测药厂是在以停产的方式“逼宫”管理部门提高限价,为此呼吁舆论和行政部门向药厂施压,强制其在微利的情况下保持生产以尽公益责任;其二则是指称鱼精蛋白虽为微利产品,但药厂生产的其他药品则可能为厚利乃至暴利,药厂应该以厚利药品补偿微利药品,以实行内部的调剂和平衡;其三则有舆论质疑实行不久的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应该打破政府限价,实现药品的市场化定价。
 
  以上诸种批评及建议各有道理,却也各有难以解决的内在矛盾。譬如,现阶段实现“低水平、广覆盖”式的全民医保,其责任主体是政府而非药厂。强令药厂提供公益服务的结果,很可能是药厂参与生产的积极性受挫,或失去持续发展的能力;要求药厂内部实行厚利药与微利药之间的相互补偿,似乎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但这一办法看似药厂内部的互补平衡,其实质却是一部分患者对另一部分患者的补贴,而药厂显然并不具有这种调剂收入分配的权力和责任;至于放弃政府对药物的价格指导,实现药物的市场定价,显然也不现实。药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患者并不具备像“消费者”一样自主选择的能力,药物“市场”很难通过消费者选择而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可见,鱼精蛋白的紧缺,确实为当前的药物定价机制提出了新挑战,但其应对和解决之道却不是打破现有的基本药物制度和与其相应的定价机制,而是不断改进,令其逐步完善。
 
  在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全民医保体系中,基本药物制度是其必需的配套制度。但在基本药物的定价过程中,必须同时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和药厂的“基本”利润,基本药物制度才是“基本”可行和可持续的。基本药物制度施行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对上万种基本药物降价,其结果却是越来越多的降价药从市场上消失,一个“基本”未能实现的后果,是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失去了保障。
 
  因此,虽然公众需要低价的基本药物,但其基本药物的价格却不能一味求低且“一低了之”,而是必须像市场定价一样,随时且细心地捕捉市场信号,对药物价格作出动态调整,在公众需求和药厂的可持续发展之间,寻找动态的平衡点,以实现两个“基本”的同时满足。譬如,在此次鱼精蛋白断货风波之前,获批生产鱼精蛋白的三家药厂已有两家停产,已经就价格偏低给出了明确且强烈的信号,有关部门早该就此采取或提价或补贴的措施。而恰恰是对如此明确信号的视而不见,酿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
 
  全民医保对任何一个政府都是绝大的难题,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就尤其如此。经过多年教训多多的探索,目前医保制度的大方向得到社会各方的基本肯定,并已形成基本的框架。而大框架成型之后,细节就成为决定成败的关键,鱼精蛋白紧缺风波提醒有关部门,医疗保障制度是一个没有尽头的实现过程,即使政策制定得当,也一刻不能松懈。